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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辽宁省公告(资格授予
2023-11-08 11:26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颁发辽宁省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事宜通告如下。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辽宁省公告(资格授予)。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含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并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接收证书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证书每年补发一次。往年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或者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欲申请补发证书的,可年内随时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选择拟领取证件的城市,按要求上传有关信息进行申请。发证时间与当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一致。
已申请补发证书人员,请于2023年3月13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市农业农村局领取证书。
由于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填写不正确,或补证考生未按指定时间取证等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